因工作需要,大桥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后备干部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报考条件
1、能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立场坚定,作风正派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热爱农村工作,服务意识强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2、身心健康,无不良嗜好,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3、年龄35周岁及以下(198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),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,中共党员优先。有一定农村基层工作经验,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。
4、大桥镇户籍或在大桥镇工作且缴纳社保。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,会操作电脑办公软件,有一定的文字能力,善于做群众工作,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可以不限户籍。
5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:受党纪政务处分,处分期未满的;受过刑罚或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过的;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;参加邪教及非法组织的;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;直系亲属是拟任职村主要干部的;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村干部的。
二、招聘岗位
村后备干部3人。
三、招录程序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按照个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1、报名
报名时间: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(工作日: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30-6:00)。
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
报名地点:大桥镇党建工作办公室(镇政府517办公室)
联系人:陆楠
联系电话:0515-83362162
报名材料:
(1)《大桥镇村后备干部招聘报名表》(见附件);
(2)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(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);
(3)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(身份证正、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;户口簿须将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);
(4)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
(5)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;
(6)无犯罪记录证明;
(7)个人征信报告;
(8)其他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(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、会计人员需提供会计证书等)。
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,即取消资格。
2、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
(1)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,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对照报名条件,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;
(2)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,听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;
(3)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负责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凡有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;
(4)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,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。
报名结束后,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达3:1,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达开考比例,核减招聘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,取消该职位。
3、考试
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,不指定辅导用书。(1)笔试
笔试卷面总分100分,设60分合格线,笔试结束后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:2(含末位同分者)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,不足1:2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。
(2)面试
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分数为100分,设60分合格线。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岗位适应度、思维能力、应变能力、口头表达能力、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仪表仪态等。笔试、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综合成绩为百分制,按笔试成绩(百分制)和面试成绩(百分制)各占50%的比例计算。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,第三位小数按“四舍五入”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。
4、体检
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,按照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(当综合成绩相同时,取面试成绩高者;综合成绩、面试成绩均相同时,组织加试,加试时间、地点、方式另行通知)。
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、国家卫健委、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7〕140号)执行。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。递补对象出现相同分数时,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。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,体检费用自理。
5、考察
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(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)。考察工作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(含征信、司法、公安等部门联审),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、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。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、弄虚作假的,一律取消聘用资格,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。
因个人放弃或体检、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在同一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,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(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)。考察结束后,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,接受社会监督。
6、聘用
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,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试用期6个月,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村后备干部管理,待遇参照一般村干部;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,予以办理解聘手续。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(人事)争议事项,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。
四、纪律监督
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对报名、笔试、面试等重要环节实施指导监督,同时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,监督电话:0515-8336281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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